招标编号:- | 开标时间:2022-01-07 14:10 |
招标人:南充辰泽商贸有限公司 |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商业融资 | 招标代理:- |
2022年灯具采购公开询价文件
中国·四川(南充)
采购单位:南充辰泽商贸有限公司
2022年1月
第一章邀请函.............................................. 3
第二章投标须知............................................ 4
第三章采购项目清单、服务和其他要求........................ 7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5
第五章招标程序........................................... 16
第六章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17
第七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22
第一章 邀请函
致:XX公司
南充辰泽商贸有限公司现决定对2022年灯具采购采取公开询价,特邀请你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灯具采购
2、工程地点:南充市顺庆区
3、项目主要内容:2022年灯具采购
4、采购暂估总价:13.85万元(不作为结算依据)。
5、资金来源:自筹
6、质量要求:合格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月7日14时1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顺庆区政府服务中心七楼大会议室(南充市顺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三、其他
1、若报名时间截止时,参加报名的单位少于3家,则招标会自动取消。
2、参与本次招标报名则视为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
3、公开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4至2022年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缴纳资料费后在顺庆区政务中心7楼法务合约部购买。资料费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已在顺投集团供应商备选库内的商家无需缴纳资料费),资料售后不退。
资料费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南充市顺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充顺庆支行
银行账号:123909407710。(资料费须从投标人开户许可证上的基本账户转账并注明项目名称:“2022年灯具采购项目采购资料费”)
投标人买公开询价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鲜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如有)、资料费银行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性能稳定U盘一个。
3.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公开询价文件获取的方式。
3.3如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转账,均为无效报名,资料费均不退还。
招标人:南充辰泽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17-2190226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南充辰泽商贸有限公司
电话:0817-2190226 |
2 |
暂估价 |
暂估总价:13.85万元。 |
2.1 |
控制价 |
按照暂估单价下浮3% |
3 |
项目名称 |
2022年灯具采购 |
4 |
建设地点 |
南充市顺庆区 |
5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价 |
6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合格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1月7日14:1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顺庆区政务中心7楼 |
8 |
供货时间 |
按甲方要求时间内 |
9 |
验货标准 |
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质量按国家、行业现行质量标准为依据,参数及样品与实物必须对应一致,逐项对应验收执行,数量以施工现场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若虚假响应成交者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保留追诉其它责任的权利。 |
10 |
付款方式 |
货物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在接到等额有效的3%增值税发票及验收单后,3个月内扣除3%质保金后支付已收货物货款。供应商同意招标人用面值0.3万元的顺易购购物卡支付同等金额的货款,剩余部分货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
11 |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获得招标文件起3日内 |
12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一览表”一2份;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3 |
装订要求 |
(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单面编制和复制。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3)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
14 |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
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
15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6 |
合同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
17 |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2022年1月7日14:10(北京时间) |
18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
采购单位如认为有必要召开标前答疑会,另行书面通知。
本次采购活动不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
19 |
质保期 |
本项目软硬件设施设备整体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更换零配件,人为因素破坏除外。质保期过后,提供成本零配件供应及优惠维修服务。(注:其他产品按清单内技术参数要求或产品出厂质保说明中质保期不足1年的应按1年执行,清单内技术参数要求或产品出厂质保说明质保期超过1年的则按清单内技术参数要求或产品出厂质保说明执行。) |
20 |
响应时间 |
要求接到电话3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问题。到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若问题严重无法短时间解决的,做出书面解决并明确解决时间,若24小时内仍未维修好的,需提供同类产品代替。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解答客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客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
第三章 采购项目清单、服务和其他要求
一、 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暂估单价(元) |
暂估金额(元) |
备注 |
1 |
斗胆灯 |
色温6000K、开孔100*200mm、使用周围空气相对湿度小于90%、工作电压:220V/50Hz、显色指数90 双头2*7w |
盏 |
90 |
70 |
6300 |
|
2 |
LED灯带 |
10W/米,色温6000K,防水防晒,新一代高亮芯片、镇流安全电阻、纯正铜芯导线 导电性好、高透光环保胶套 全新PVC阻燃材料、显色指数高 光线柔和不刺眼,光通量720,光束角40,显色指数87、防水等级IP65 电压220伏 配置接头 |
m |
1500 |
15 |
22500 |
配置接头 |
3 |
LED平板条形灯 |
额定工作电压:AC180V-230V、6500K、尺寸1170*65*40mm、显色指数90、额定功率:36W |
盏 |
360 |
70 |
25200 |
|
4 |
LED平板灯 |
色温6500K、输入电压:DC220-240V、额定频率:50/60Hz、输入电流:0.20A、功率因数:0.9、显色指数92、尺寸:1200*300*30mm 40W |
盏 |
200 |
180 |
36000 |
|
5 |
LED平板灯 |
输入电压:220V-50Hz、显色指数90、额定功率:40W(36*1.5瓦每个模块)、输入电流:0.21A、色温:6500K、600*600*30mm |
盏 |
80 |
62 |
4960 |
|
6 |
LED平板灯 |
输入电压:220V-50Hz、额定频率:50/60Hz、显色指数90、额定功率:18W(16*1.5瓦每个模块)、输入电流:0.16A、色温:6500K、300*300*30mm |
盏 |
25 |
30 |
750 |
|
7 |
筒灯 |
色温6500K、开孔165mm、光通亮850lm、额度电压:220V、显色指数92、光束角100 12W |
盏 |
100 |
54 |
5400 |
|
8 |
筒灯 |
色温6500K、开孔75mm、额定功率:5瓦、Ra90、输入电压:AC220V、显色指数90 |
盏 |
800 |
15 |
12000 |
|
9 |
射灯 |
色温6500K、开孔75mm、额定功率:6瓦、Ra90、输入电压:AC220V、显色指数92 |
盏 |
450 |
30 |
13500 |
|
10 |
换气扇 |
额定电压:220V、额定频率:50Hz、额定功率:60W、标称风量:360立方每小时、噪音:小于等于42db |
个 |
25 |
74 |
1850 |
|
11 |
防水防尘壁灯 |
额定电压:220V、额定频率:50Hz、额定功率:18W、防水防尘 |
盏 |
15 |
22 |
330 |
|
12 |
单联单开 |
额定电流:10A、额定电压:180-220V、重量:≥80G、高温阻燃PC材料,防老化开裂 |
个 |
60 |
6.5 |
390 |
|
13 |
双联单开 |
额定电流:10A、额定电压:180-220V、重量:≥80G、高温阻燃PC材料,防老化开裂 |
个 |
60 |
8.5 |
510 |
|
14 |
三联单开 |
额定电流:10A、额定电压:180-220V、重量:≥80G、高温阻燃PC材料,防老化开裂 |
个 |
70 |
9 |
630 |
|
15 |
四联单开 |
额定电流:10A、额定电压:180-220V、重量:≥80G、高温阻燃PC材料,防老化开裂 |
个 |
40 |
12 |
480 |
|
16 |
五孔插座 |
额定电流:10A、额定电压:180-220V、重量:≥80G、高温阻燃PC材料,防老化开裂 |
个 |
300 |
8.5 |
2550 |
|
17 |
变压器 |
12v 400W |
个 |
30 |
90 |
2700 |
|
18 |
变压器 |
12v 300W |
个 |
30 |
80 |
2400 |
|
合计 |
138450 |
|
二、商务条款要求
1.送货方式: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数量送到指定地点。
2.其他要求:本次采购投标供应商所报的单价含货物材料、税费、运费、上下车、等费用。
三、总 则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单位。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南充辰泽商贸有限公司。
2.2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
2.3 “投标供应商”系指领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招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1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装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1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招标。
5.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性。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招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5.1.1邀请函;
5.1.2投标须知;
5.1.3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5.1.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
5.1.5招标程序;
5.1.6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5.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投标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投标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2日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投标供应商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3个工作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执行机构。
6.4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招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招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8.1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
9.1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1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1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1.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2.1 资格性投标文件:
12.1.1应当提供的供应商和报价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性投标声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12.2 服务性投标文件:
12.2.1 报价部分: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投标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报价处理。
12.2.2 商务部分。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2.3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3.1 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供应商不得以“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3.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人自行编写。
14.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1供应商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以及用于唱标单独提交的“报价一览表”2份。
15.2 投标文件均需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
15.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
15.4 投标文件内的投标日期必须与开标日期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5.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5.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6.1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16.3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7.1 投标供应商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17.2投标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17.3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7.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7.4.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17.4.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17.4.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招标将被拒绝。
19.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1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1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
19.3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
19.4向采购单位、招标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9.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招标;
19.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供应商,属于不合格投标供应商,其招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20.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执行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采购人因客观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向各方当事人说明情况,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20.3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投标文件和招标过程中的投标承诺范围。
20.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22.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第五章 招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评标小组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名单。
2、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范围不能超过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3、评标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小组成员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采购法和招标文件规定。
4、评标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评标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5、评标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向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当场宣布。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时,应当告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活动终止。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招标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技术配置指标等投标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推荐中标候选人: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小组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经评审后的投标价高低进行排序,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并提出推荐意见。
2、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经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确定的中标价格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或改变中标结果或放弃中标项目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章 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一、资格性投标声明
南充辰泽商贸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招标采购。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招标单位的名称)向贵公司提供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唱标的“报价一览表”2份,并接受贵方组织的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的内容);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南充辰泽商贸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招标文件招标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招标、签订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 |
2022年灯具采购 |
备注 |
投标报价 |
按暂估单价同比例下浮 %(下浮后的单价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
注: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综合单价,包括货物材料、税费、运费、上下车费、等费用。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四、承诺函
南充辰泽商贸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第七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南充辰泽商贸有限公司
供货商(乙方):
一、合同价款:
1、合同标的、规格型号、数量及金额: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或技术参数 |
单位 |
暂估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
|
|
|
|
|
暂估总额: 元整(人民币) |
备注:
1、本合同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乙方不得以此数量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并要满足甲方施工现场需要,否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若实际交货数量与合同签订数量不相符的,以甲方最终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2、本合同暂估总价为¥: 圆整,即人民币大写: 圆整。(具体根据甲方的验收合格清单据实结算),该合同综合单价已包括货物材料、备用及配套物件、包装、运输、上下车费、验收合格及交付使用之前所有其他有关各项含税费用。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不得以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工作等政策性和非政策性价格上调因素为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
3、综合单价包含配合甲方办理与本合同有相关的各种手续的配合费一级可能发生的机械停滞及人员窝工的费用。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供货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下订单后2天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三、工作内容:
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及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以及运输完毕后的一切工完场清等相关工作。
乙方带安装的材料及设备进场后,在安装的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第一次罚款3000元,第二次罚款5000元,第三次罚款10000元,相应罚款从货款中扣除,若因乙方不配合等原因给甲方或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四、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货物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在接到等额有效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验收单后,3个月内扣除3%质保金后支付已收货物货款。乙方同意甲方用面值0.3万元的顺易购购物卡支付同等金额的货款,剩余部分货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2、当货款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等额有效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审定后进行支付。
3、乙方承诺提供的以下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若因乙方账户信息问题导致乙方未能收到货款,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乙方账户信息:
名 称:
开户行:
账 号:
4、鉴于目前市场状况,甲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足额到位,乙方承诺有能力与甲方共担此风险,在甲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比例货款的情况下,乙方表示理解与宽容。在业主款(包括进度款、最终结算款)不到位时,乙方同意甲方按业主实际支付给甲方的货款比例来支付其货款(包括进度款、最终结算款),乙方不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缓付、迟付本合同项下货款时,甲方按照第七条第3款计算违约金及利息。乙方不以甲方缓付、迟付货款为由延迟或停止供货;不以缓付、迟付货款为由懈怠配合买受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甲方虽延迟付款的,但乙方在收取款项时未就该部分款项主张迟延付款违约金或者利息的,视为乙方同意改变付款时间为实际支付时间,甲方不构成违约,乙方不得再就收到的款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扣留的金额比例为合同实际结算总额的3%,一年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质量保证金退款申请凭证,待招标人审定并扣除相应质保责任金额后(如有)一次性无息退还。
质保期 年,自验收合格次日开始计算。
售后服务:要求接到电话3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问题。到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若问题严重无法短时间解决的,做出书面解决并明确解决时间,若24小时内仍未维修好的,需提供同类产品代替。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解答客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客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五、交货及验收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按约定将货物保质保量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收货人员对所到货物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进行清点验收,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实际数量以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清点的质量规格都符合合同及甲方要求的数量为准。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对实到数量清点工作,若乙方不配合,甲方可自行派人抽查,其抽查实到量作为本次计算的依据,乙方对此无异议。凡非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所签署的任何与收货数量相关的文件及所反映的内容甲方均不予承认,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如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行业现行质量合格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并对所供货物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供货时随车必须提供乙方加盖公章的产品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检验报告、送货清单、材质证明、使用说明书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证明,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3、乙方保证货物与甲方正式发货要求确定的品名、规格型号、颜色、数量等信息一致,如不一致,乙方应及时更换货物。非甲方书面要求,乙方货物出现规格型号、质量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条件调换符合质量要求和规格要求的货物给甲方,并不得影响甲方施工生产需要;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须提供全新稳定的配套货物,货物权属无争议。
5、货物在途运输过程中的相关风险由乙方承担。
6、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如货物经乙方更换后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7、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变更乙方的承包范围或(增减)乙方单位工作内容,乙方同意自行调节货物的生产及供应,并不向甲方提出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
8、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市场规则及本合同约定标准执行。
六、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在运输、上下车、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安装施工,严禁雇佣未成年人,同时加强安装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及管理不力所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乙双方不能无故解除合同,如需解除合同,须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双方可协商解除(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合同总额 10 %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当批次货款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
3、若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须按月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 0.8 %资金占用费,乙方原因导致货款延迟支付除外。
4、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将货物按时、按量送至甲方指定现场,每次扣除乙方货款壹万元,违约3次及以上,自动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需承担合同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有损失乙方自行负责(包含乙方因延时送货,导致甲方不能按时进行作业的费用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寻商家供货。
5、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更换一次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的违约金。若因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规格型号、数量、颜色未达到甲方要求或国家标准或因质量及供应不及时引起甲方停工带料导致的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费在事发当批次结算货款时一并计算,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6、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给甲方造成误工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供货金额的 10 %违约金。
7、严禁乙方将货物另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10 %的违约金。
8、一方违约后,除按合同约定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当支付守约方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出现上诉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八、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乙方承担,若无问题由甲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当事人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甲乙双方在30个工作日内本着平等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妥善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十一、特别约定事项
1、若乙方提供发票及出货单有虚假行为,或单位名称、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价格等信息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且货款两清后自动终止。
十二、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法务合约部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二部分 采购合同标准条件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单位。
2、“供货人”是指承担货物供货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采购人、供货商以外与本采购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采购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采购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采购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如果采购人对供货商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货款或部分货款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申请单后及时向供货商发出异议的通知。
第六条 支付采购货款所采取的货币币种:双方同意采用 人民币 币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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